生活忙碌的公關,好久沒有UPDATE自己的BLOG了.
心裏其實一直難受.
去廁所:唉.
食飯:唉.
回家搭車途中:唉.
雖然不時想起,但每次上班,下班,家務,友聚,忙得團團轉,真的把我忙得透不過氣來!
野草叢生的BLOG,被"人妻"和"出會"等色情留言狠狠地佔據著.
昨天出席了很久沒去的大圍開飯局,旁邊坐一個素未謀面的斯文男生.
腼腆的打個招呼,呆呆的坐下來.
男生望著我"你有點面熟."
正當公關在躊踷著不知如何應對這種客氣對白時,他叫道:
"你是不是有寫BLOG的?"
SHIT!
又中?!
每次遇上這種情形,總是又驚又喜的.
喜的是,天大地天,像我這種下三流文筆,無無聊聊的博客,竟然也能吸引不少素未謀面的朋友追看,還留下丁點印象.
驚的是,每次看見這些"熟朋友",總覺得渾身不自在.
為什麼?
你想想,你對對方的認識只限於三秒,但人家已經知道了你三年的事情.
最重的是,我的BLOG既不感性也不才情洋溢,想起自己寫下那堆極尽白痴無聊的BLOG瑣情,除了送上"悔不當初"四字牌扁以外,最多就再贈多個"天怒人怨".
正式統計一下,其實已是第四次遇到這種情況.
第一次是借地方拍攝雜誌,想借個酒BAR拍照.
約了對方公關,誰知人家一看見我,便大叫"呀,怎會是你?!你是為食公關?!我一直在看你的BLOG呀!"
第二次我單刀赴會雜誌PARTY,正當煩惱和誰打發時間之際,又被小妹妹叫住"嘩!好驚呀!我識你架!"
我唔識你喎(心想).
"你是公關!我一直有追你個BLOG架,好攪笑!"
原來小時唱的世界真細小,並不是順口溜兒歌一只,確是有生活智慧在裏頭,只是我沒有聽懂.
攀談幾句,小妹妹竟然和我說"我好像在發夢一樣!我想尖叫呀!!!"
語欲無言....
第三次不是直接見面,只是朋友轉述:我有個朋友問我,是不是認識你....她說看見我和你在一起,原來她一直有看你的BLOG的!
到昨晚,已經是第四次了.
最可怕的是,那位男生竟然跟我說"出席這種飯局,真的碰見好多LEGEND!"
當然,活到這種年頭,人家是客套是真話也還是分得出來,但被人家說是LEGEND(可能是LEGEND OF 低B/LEGEND OF 無聊/LEGEND OF 草根),總是有點不好意思.
當我在說著大角咀街邊$28碟的墨魚餅飯有多好食的時候,這位男生在訴說他上次去全球15大餐廳的經歷..
在旁的公關除了滴汗的份兒
,就只好後悔為什麼不說自己喜歡IFC 的HARLAN吃米芝蓮廚的午餐..
但回心一想,為何我不可以是一個LEGEND?
無聊和草根,就不配成為LEGEND?
人往往總是忽視自己的力量,覺得自己在浩翰無垠的宇宙,自己渺小得像一粒塵.
但是,這個故事告訴了我,原來只要你曾經用心去做一個事情,管他在別人眼裏有多無聊也好;
只是用心,他總會被發現,被某人重視,影响著這個地球的磁場...
你現在就撫心自問一下,你人生曾在那個轉角,成為個自己和別人的LEGEND?





